货运经纪商与汽车承运商可能面临截然不同的经营环境,具体取决于美国最高法院如何裁决一桩对其行业具有潜在深远影响的案件。

该案为Montgomery诉Caribe Transport II等被告案,涉及2017年12月伊利诺伊州高速公路上发生的一起牵引挂车碰撞事故:一辆行驶中的商用车辆撞上了停在路肩的Mack品牌牵引挂车。案件的核心争议点之一,是经纪商C.H. Robinson Worldwide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原告Shawn Montgomery提交的诉状,事故发生时,商用车辆以全速撞上了合法停放的卡车。Montgomery在事故中严重受伤,导致一条腿被截肢。法庭文件显示,他还对司机、承运商、C.H. Robinson及其关联公司提起了诉讼,且其医疗需求持续存在。

立法律师Bryan Adkins在国会研究服务部的一份报告中指出,当卡车事故涉及货运经纪商时,受伤方有时会依据州侵权法起诉经纪商,理由是经纪商在选择承运商时存在过失,声称其已知或应当知晓该承运商的安全操作存在不足。

然而,该案可能对美国各地的企业产生法律影响:尤为值得关注的是,它可能厘清州侵权法下的特定责任在多大程度上适用或不适用。这涉及美国法律中一项长期存在的原则——联邦优先权,经纪商支持者称该原则保护其免受承运商安全失误的连带追责。

Matterhorn保险集团经纪业务参与副总裁Ryan Wilson在邮件中表示:“核心问题在于,90年代的联邦法律是否旨在保护经纪商在选择承运商时免受州法下的过失聘用索赔。一些法院认为是的,另一些则认为不是,这正是最高法院介入的原因。”

经纪商及相关支持者称,联邦航空管理局授权法案及其1995年的扩展条款旨在建立一个全国性框架,使经纪商和承运商不必受制于各州针对其服务制定的零散法规。联邦法律中为各州保留的安全例外条款,使这一问题更加复杂。

C.H. Robinson在关于此案的新闻稿中亦表示:“近一个世纪以来,联邦法律对州际卡车运输进行了全面监管,国会已明确优先于各州,禁止其利用侵权法对货运经纪商和托运人施加新的义务。”

该结果对行业利益相关方至关重要,因为法院可能做出以下裁决:

  • 保护经纪商免受过失聘用等索赔
  • 认定经纪商易受州侵权法管辖,而责任因地区而异
  • 产生其他尚待观察的解决方案

Husch Blackwell运输业务律师在邮件中表示:“最可能的结果是,要么作出确认优先权的裁决(这是美国政府支持的立场),要么作出一个狭窄的文本性裁决,解决巡回法院分歧而不深入所有下游问题。”

如果最高法院裁定Montgomery胜诉,那么可能推翻多个下级法院的裁决。

对经纪商和小型承运商可能产生的深远影响

经纪商、拥有经纪业务的运输公司(如ArcBest、J.B. Hunt运输服务公司和Saia)以及制造商,均已向最高法院警告此案的风险所在。

这些支持者提出,若裁决有利于原告,可能导致供应链效率低下、成本上升,甚至摧毁“数十万家小型卡车运输公司”,正如法庭之友意见书所述。

这些担忧部分源于经纪商可能根据案件结果调整其选择的承运商类型。这可能意味着小型承运商被忽视,转而倾向于大型承运商,“无论其个体安全记录如何”,一份提交给法院的意见书如此表示。

C.H. Robinson在其意见书中称,承运商数量减少将推高剩余承运商的费率,成本最终转嫁给制造商、零售商和消费者。

Duane Morris律所合伙人Harry Byrne表示:“如果经纪商不能依赖联邦标准,由此产生的责任拼凑效应可能对现实生活产生下游影响。”他指出,经纪商的保险费率可能上升,一些经纪商甚至可能因成本过高而被挤出市场。

Byrne补充道:“我认为这些都是潜在裁决可能带来的重大现实影响,也再次说明为何应有一个统一标准,而非各州各自为政——实际上,最严格的州将为所有人设定标准。”

在3月4日的口头辩论中,大法官Brett Kavanaugh对这类市场连锁反应表达了担忧。Armstrong Teasdale合伙人Matt Reh表示,Kavanaugh的提问显示他试图评估当前法律状态及潜在法律变化对物流行业日常运作的影响。Reh曾在地区法院和上诉法院层面主要代表C.H. Robinson处理此案。

Reh指出,若裁决有利于原告,财产货运经纪商可能更倾向于选择中型或大型承运商,基于对这些实体满足监管要求能力的评估。这可能迫使经纪商重新思考其与承运商的合作管理方式及承运商选择策略。

Reh说:“对我来说,问题是最高法院会走多远?它会说没有优先权吗?会说优先权仅限于过失聘用和保留索赔吗?还是说所有源于过失指控的索赔都被优先权覆盖?”

无论结果如何,更多变化可能到来

国会正在关注此案,裁决结果可能促使败诉方寻求立法救济。

但律师们表示,独立于该案,经纪商还应注意到,其对承运商的控制越多,潜在的法律风险就越大。

这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经纪商脱离了中间人的角色,变得“更像是事实上的雇主,从而引发超出过失选择之外的赔偿责任”,Husch Blackwell律师表示。

Reh称,这涉及各州都存在的一套法律体系,其称谓各不相同。

他说:“有人称之为代理关系,有人称之为替代责任,还有人用拉丁语respondeat superior来指代。”

Reh表示,这一原则可能将责任置于对受控人员行为或疏忽负有责任的一方。律师们指出,这可能包括向司机下达指令、合同条款要求定期报到,或要求承运商在拖车上印有经纪商标志等。

Wilson指出,目前经纪商在分配任何货物之前,已经花费大量时间对承运商进行审查。

他说:“大多数会核实承运商的FMCSA授权、保险覆盖、安全评分、检查历史和运营状态,以确保公司合法授权且合规。许多经纪商还使用第三方审查工具和内部政策来持续监控承运商。大量资金正投入这些工具。”

Wilson表示,但这主要局限于公开信息,而非监管机构或承运商自身持有的运营数据,如司机记录、内部安全实践或日常车辆维护情况。

要求承运商进一步披露信息的合同或变革性法律可能改变这些动态。但就目前而言,经纪商在审查承运商方面已有可观支出,且无法访问联邦汽车运输安全管理局的药物和酒精信息库。

Wilson说:“这就是问题复杂的原因之一。经纪商被要求评估承运商,却无法获取监管机构或承运商自身能看到的一些更深层安全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