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ntral Transport 与 EEOC 达成 550 万美元和解,了结全国性性别歧视诉讼
EEOC 于 5 月 15 日宣布,Central Transport 将支付 550 万美元,就其在过去十年间未雇用合格女性司机、并采用不同招聘程序的指控达成和解。该公司否认相关指控,但同意支付赔偿、接受外部审查并加强合规培训。

美国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EEOC)于 5 月 15 日宣布,Central Transport 将支付 550 万美元,以了结一项联邦诉讼。该诉讼指控这家总部位于密歇根州的运输企业在全美范围内未能雇用合格的女性司机。
EEOC 表示,该承运商在过去十年中多次忽视合格的女性司机申请人,据称反而选择了资质较差的男性申请人,并对女性求职者采用了与男性不同的招聘程序。根据 EEOC 发布的声明,Central Transport 位于凤凰城和得克萨斯州埃尔帕索的站点,尽管收到大量女性申请,但在多年间未雇用任何女性卡车司机。
EEOC 凤凰城地区办公室区域律师 Mary Jo O'Neill 在声明中表示:“不幸的是,性别歧视在招聘中仍是某些行业存在的问题。”她同时补充,该机构认可 Central Transport 愿意通过和解方式解决此案。
根据案件文件,相关指控可追溯至 2016 年。Central Transport 在美国运营超过 200 个设施,但其在案件文件中否认了这些指控。代表该公司的律师 Kevin Kalczynski 签署的文件显示,公司表示将确保在运营和雇佣实践的各个领域,任何员工或候选人都不会因种族、肤色、宗教、性别、怀孕、国籍、年龄、残疾或遗传状况而受到歧视。
尽管如此,EEOC 仍认定该公司的招聘行为违反了 1964 年《民权法案》及 1991 年《民权法案》,因为该企业涉嫌故意歧视女性卡车司机,并因其性别而拒绝雇用她们。EEOC 在行政调解程序未能达成和解后,向美国亚利桑那州地区法院提起了诉讼。
由 Central Transport、EEOC 及亚利桑那州联邦法官 John Tuchi 签署的同意法令要求,Central Transport 需向四名最初投诉人以及一个由其他符合资格但未被雇用的女性卡车司机申请人组成的群体支付赔偿。根据和解条款,赔偿金额中 25% 为欠薪补偿,75% 为补偿性损害赔偿。符合条件的受偿人需为女性、提交过申请、持有商业驾驶执照且被拒绝雇用。
EEOC 表示,该公司还必须允许受影响的申请人申请职位,并参与公司的招聘和录用流程,且不得因性别歧视或因其参与诉讼而进行报复。此外,Central Transport 将聘请一名外部顾问,审查其招聘政策、实践和程序,以确保其遵守 1964 年《民权法案》第七章中关于就业歧视的规定。公司还需任命一名监督员,以监督其遵守法令条款的情况。
EEOC 还指出,该公司预计将提供有关其反歧视政策的培训,包括记录保存义务的培训,以及按照 EEO-1 报告要求,为规模较大的企业提交强制性年度数据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