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ntral Transport 将支付 550 万美元,以解决一宗联邦诉讼。美国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EEOC)于 5 月 15 日宣布,该和解旨在解决关于该公司在全国范围内未雇用合格女性司机的指控。

EEOC 表示,这家总部位于密歇根州的运输公司被指控在过去 10 年中多次忽视合格的女性司机申请者。据新闻稿称,该公司据称选择了资质较差的男性申请者,并对女性求职者采用了与男性不同的招聘程序。

根据 EEOC 的说法,Central Transport 在凤凰城和得克萨斯州埃尔帕索的分支机构,尽管收到大量女性申请,但在多年间未雇用任何女性卡车司机。

“不幸的是,某些行业中的性别歧视招聘问题依然存在,”EEOC 凤凰城地区办公室区域律师 Mary Jo O’Neill 在声明中表示,并补充说该机构认可该公司通过和解解决此案的意愿。

根据案件文件,相关指控可追溯至 2016 年。

Central Transport 在全国运营超过 200 个设施。根据案件文件,该公司否认了这些指控,文件由该公司律师 Kevin Kalczynski 签署。公司表示,其致力于确保任何员工或候选人在其运营和雇佣实践的各个领域,都不会因种族、肤色、宗教、性别、怀孕、国籍、年龄、残疾或遗传状况而受到歧视。

尽管如此,EEOC 指出,该公司的招聘行为违反了 1964 年《民权法案》和 1991 年《民权法案》,因为该公司据称故意歧视女性卡车司机,并因其性别而拒绝雇用她们。

EEOC 在行政调解程序未能达成和解后,向亚利桑那州联邦地区法院提起诉讼。

由 Central Transport、EEOC 和亚利桑那州联邦法官 John Tuchi 签署的同意令要求 Central Transport 向四名原始投诉人以及一类其他符合条件但未被雇用的女性卡车司机申请者支付赔偿,新闻稿称。

根据和解协议,赔偿款项中 25% 为欠薪工资,75% 为补偿性损害赔偿。符合条件的受助者标准包括:申请者为女性、提交了申请、持有商业驾驶执照,且被拒绝雇用。

新闻稿称,该公司还必须允许受影响的申请者申请职位,并参与公司的招聘和录用流程,且不得因性别歧视或因参与诉讼而受到报复。

Central Transport 将聘请一名外部顾问,审查其招聘政策、实践和程序,以确保其遵守 1964 年《民权法案》第七章的规定,该条款涉及就业歧视。EEOC 表示,公司还必须指定一名监督员,以监督其遵守法令条款的情况。

EEOC 还表示,该公司预计将提供反歧视政策培训,包括记录保存义务的培训,以及根据 EEO-1 报告为大型企业提交强制性年度数据报告。